为什么骗钱犯法,而骗感情却不犯法?

来源:八戒影院人气:859更新:2024-11-24 01:22:32

因为感情不值钱。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马伊琍嫁给了她的丈夫(不值得我说名字),她以为家庭就是她的全部,所以她在结婚之后也投入了全部,但是等待她的时候什么呢?是她丈夫从一而终的爱么?不是,是离婚协议书。

如果当初马伊琍的丈夫骗了他二十万块钱,她可以努力赚钱,把这个空子补上,但是她被骗了二十年的感情,她一生也补不回来,这是事实,可是这又怎样呢?

难道真的可以把前夫告上法庭,说他骗了自己的感情么?并不能,因为事实来看,感情,时间这些都是无价的,既然是无价的,那么就不能定价,不能定价的东西,怎么会值钱呢?

不仅电视剧,生活中见到太多这样的东西,感情这个东西,无非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记得两年前有一个朋友在结婚之前(还没确定结婚)问我,身边的朋友都不建议我嫁给男朋友,应该怎么办,本着劝和不劝分的原则,我固然是没有劝他们分手的,但是我也和她的朋友一样,不建议结婚,至于如何选择,是她自己的事情,于是她选择了结婚。

一年半过去之后,她们离婚了,原因未知,只是知道她带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一直到现在,你说她被骗了感情么?我怎么会知道,我只知道她这个结局,怪不得别人。

我一直觉得感情其实就是等价交换,你付出了感情,必然收到对方给你的反馈,这就说明别人也在付出,你给他买一块表,他给你买一个包,你给他做一次晚饭,他给你做一次早餐,这都是付出。

但是一个被骗了感情的人是什么情况?是你一直付出,对方却从不给你反馈,你天天给他做晚饭,人家天天早晨出去吃,后来你说人家骗你?你一定是想多了。

感情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是很难去衡量与界定的。既然无法界定,那么就没有量化的办法,自然也就无法在法律上专门立法。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的存在,一切都是虚假的,在情感问题上。自然也就无能无力,因为在情感上需求法律的帮助最后也只会变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罢了。

古话说的好啊,清官难断家务事。在现在的社会上也是如此。一个法官再怎么正常也很难去当事人之间的感情问题。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事情,是无法理解那种情感的。甚至相同的事情,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段发生,所引发的结果也会完全不一样。这让法律怎么样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呢。所以说法不容情,还是很有道理的。

可能有的人会有疑惑,那婚姻法等诸多的法律呢。那些其实是对法律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相关的界定。以及之后的财产划分的问题。而如何判断感情的真假与对错是法律所触及不到的。他不是界定感情的存在,而是确认了感情存在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因为感情而联系在一起的双方进行财产的处理与分割。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法律很大程度上只能进行量化。只有物质化了,才能进行处理。

感情是无价的存在。现在也有很多人调侃是不值钱的。虽说是调侃,但也算是说出了感情无法物化的特性。毕竟能过用钱买到的感情也就不是真正的感情了。如同电视上桥段一样,喜欢的是你的人,不是你的钱之类的。

因为钱可以量计,而感情不可以,谁也没办法评判两个人在感情中谁的付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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