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八戒影院人气:975更新:2024-11-24 01:45:41
理论上,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在制作时没有前置审批,准入门槛较低。但在实践中,我国对于网络剧的拍摄和播放有着非常复杂的限制性规定,简要总结如下:
一、网络剧拍摄的限制性规定
1. 从事生产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1) 《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 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二、网络剧播出的限制性规定
1. 从事生产制作并在本网站播出网络视听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同时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相应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5]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2. 个人制作并上传的,单位只得转发已核实身份的个人用户上传的网络视听节目;
3. 单位自审自播的网络视听节目,应在上网播出前完成节目信息备案和备案号标注工作,否则不得播放;
4. 单位转发上传视听节目,视同为该单位自制视听节目,由该单位按照同样要求先审后播。同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对向网站上传视听节目的个人和机构核实真实身份信息;
5. 单位应具有满足审核需求的经国家或省级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
6. 网络剧播出前应组织3名以上审核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一致通过后由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发;
7. 播出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立即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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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新广电发〔2014〕2号)第2条。
[2] 参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第6条。
[3] 参见上注第7条。
[4] 参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第2条第2项。
[5] “根据该项的规定,非国有资本将无法取得网络视听的《许可证》。因此,一些私人视听网站,如果它想要在《规定》出台之后继续提供服务,那么就必须通过资本重组、与国有企业借壳合作或者采取牌照租赁等方式,曲线获得互联网视频内容的经营资质。但是即使如此,对于一些小的民营公司来说,《规定》的出台仍然会带来一些瓶颈问题,如昂贵的带宽和服务器成本、难以解决的内容版权问题,还有难以盈利的商业模式,而所有这些都会成为影响视频网站继续生存的因素。”参见陈运生,《网络视听管制的宪法省思》,载北大法宝:网络视听管制的宪法省思,
2015年5月27日最后访问。
[6] 参见注1第3条。
[7] 参见注1第5条。
[8] 参见注4第3条第2款。
[9] 参见注4第2条第1款。
[10] 参见注4第3条第1款。
[11] 参见注1第6条。
【重要通知】所有网络大电影需完成备案后方可上线,附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07-27 10:29:57 爱奇艺网络大电影
【慧聪广电网】通知,为执行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经过过去一段过渡期后,从即日起,爱奇艺将对全部网络大电影进行规划备案、上线备案。
近期没有完成重点节目备案的网络大电影,将在完成备案之后排期上线,受此影响,将有部分网络大电影推迟上线,请广大合作方知悉。
推迟上线的影片,上线时间以备案流程时间为准后延,如备案完成,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合作方。
为方便大家了解网络大电影备案流程,防止因备案对影片上线产生影响,现对网络大电影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合作方知悉,并务必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一、所有网络大电影均需备案
根据“通知”规定,凡是符合以下五类重点节目要求之一的,均需由网站进行自主备案。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招商主推的节目;
拟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网站(客户端)主页推广的节目;
拟优先供网站会员观看的节目;
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微电影);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自愿备案的其他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二、网络大电影需要进行“规划”与“上线”两次备案
除去影片上线备案之外,凡是以网络大电影形式发行的影片,都需进行项目规划备案。
两种备案均由影片上线的视频网站操作;
已经或即将在爱奇艺开放平台提交的网络大电影作品,我们会根据提交作品时填写的相关资料,对影片进行规划备案;
尚处于项目前期、尚未在爱奇艺开放平台提交的网络大电影,可提前将项目资料按如下备案方式发送至爱奇艺相关负责人邮箱,提前进行规划备案以节省上线时间。
三、备案方式及流程
1.规划备案:
将备案影片信息按附件中表格填好,并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注明【规划备案】 片名;
备案内容:片名;制作单位;广电许可证;节目类型;题材;年代;内容摘要1500字以上,思想内涵300字以上;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广电审核) 5个工作日(爱奇艺自审)。
2.上线备案:
需在获得规划备案号之后提交;
提交内容:影片导演、制作人、主演、集数及时长等基础信息;
审核周期:20个工作日(广电审核) 5个工作日(爱奇艺自审)。
3.以上流程是审核标准时间,以下情况不受20个工作日限制:
(1)备案内容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修改;
(2)上线备案阶段片名与规划备案不符、时长严重不符、故事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需重新从规划阶段走审批流程;
(3)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节目栏目审核意见反馈时间不受20个工作日限制;
(4)如广电审核对影片存有疑义,需视频网站提交视频节目进行审核。
4、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龙标)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内容不受以上备案要求限制
四、请尤其注意这几点
一定要填写“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否则无法备案;
节目类型不可修改,均为网络电影(微电影);
类别、年代、报审类型、题材、是否重大题材这几项都需在表中的下下拉菜单中选择,不可自己填写;
内容简介不少于1500字,最好不超过1800字。思想内涵不少于300字,且不可复制内容简介;
注意内容简介和思想内涵中均不可出现错别字,网络用语,或恶意复制内容凑字数等现象;
责任编辑:贾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