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磊的介绍谢磊,女,1971年生,籍贯郑州,郑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199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中文系,2000年获北京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
“行李箱藏尸案”被告人谢磊一审被判死刑,此事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这件案件涉及到了故意杀人罪,涉及到了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
谢磊的资料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副主任医师
谢磊,医学博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副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头颈外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十余年,擅长于甲状腺,涎腺疾病诊断及其微创手术治疗;颌面创伤(车祸伤和工伤)软硬组织的一、二期修复;口腔癌的综合治疗等。
1993年于原浙江医科大学毕业,即分配至邵逸夫医院头颈外科。1998年晋升为主治医师;2003年晋升副主任医师,并于2005年受聘为邵逸夫医院Attending医师,独立带组工作。曾于2004年受训于马来西亚颌面创伤亚洲培训中心;2004年至2005年在德国多个医学中心进修学习。科研工作主要参与甲状腺和涎腺疾病的外科治疗微创化改造(该项研究已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目前正在主导颌面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操作的微创化项目研究。该研究目前已取得多方面重要进展。例如,在国内率先开展了“隐蔽化小切口内镜下颧弓骨折切复内固定术”和“口内小切口入路内镜下髁状突骨折切复内固定术”;等等。运用于临床,可显著减少手术操作性创伤,同时也使患者的颜面外形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相关成果已在国内外杂志发表,得到国内外专家同行的好评。
2.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副教授
谢磊,男,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副教授。
1994.6 获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无线电专业学士学位
1997.3 获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电子与通信系统专业硕士学位
1997.4 至今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1999.10~2000.9 日本静冈大学访问学者
2003.3 获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
2004.12 晋升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息论、信源-信道-网络编码、多媒体传输与处理等。
已主持和参与完成“HDTV地面广播信道传输样机系统”(九五攻关项目,1996.7-2001.12,编码部分负责人),“内容交换网络关键技术的研究”(863项目,2001.11~2003.4,主要参加人员)、“数字电视视频后处理专用芯片开发”(科技部重大产业化项目,2002.1~2003.12,系统设计负责人)、“数字电视卫星传输接收技术研究”(863 子课题,2003.7~2005.10,项目负责人)、多媒体覆盖网络架构与关键技术的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6.1~2008.12,主要参加人)和数字电视国标地面广播多模调制器(浙江省科技厅,2008.1~2009.12,项目负责人)。目前主持和参与“广播级宽带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浙江科技厅重大专项,2008.5~2010.6,主要参加人员)、“BD-2、GPS、GLONASS三模式高动态卫星导航信号接收和信息处理技术研究”(科技部“863”卫星导航专题项目,2007.11~2010.12,主要参加人员)、以及若干企业合作项目。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8项,授权10项。
已在国内外会议和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20余篇。[1]
“行李箱藏尸打车”案嫌疑人已成功抓捕,警方是怎么做到的?因为他们是有着很强的能力的,再加上警方天生的反侦察和警犬的配合,于是就做到了。
谢磊什么时候执行死刑2021年9月7日7时许,江西省泰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出租车司机报警,称当日7时左右在泰和县城白凤大道某路口接到一男性乘客,拖一黑色行李箱。在帮其将行李箱扛进后备厢时,发现箱子有可疑血迹。公安机关出警后,勘察发现箱内藏有一具女尸,迅速查明死者为方某某(2002年7月出生,上饶县某镇人),并快速锁定谢某(男,1988年11月出生,陕西省宁强县人)系重大作案嫌疑人。案发后,吉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县两级精干力量,全力围捕、顺线追踪、通宵达旦、连续奋战,于9月8日11时25分许在吉安县天河镇一民居内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成功抓获。
2021年9月13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行李箱藏尸”案犯罪嫌疑人谢某批准逮捕。
2022年1月,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行李箱藏尸”案被告人谢磊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告知了被害人近亲属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2年1月28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磊抢劫、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谢磊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2年1月28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磊抢劫、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谢磊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2年1月28日,死刑!行李箱藏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谢磊服从判决。
对谢磊采取的刑事处罚:
1、决定执行死刑,
2、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江西“带血行李箱案”嫌疑人,为什么敢当街打车离开?首先这种行为其实并不奇怪,因为想要的是抛尸,如果不抛尸那么会被发现的时间提早,最主要的是他其实内心有侥幸心理,毕竟不抛尸那么尸体怎么处理呢,很有可能是他应该没有看过杭州碎尸案,或者说他杀人有可能并没有准备的那么充足,属于比较仓促的杀人,想通过抛尸延缓案发的时间,甚至认为可以永久掩盖。
如果不抛尸把尸体留在案发现场,那么被发现的时间会很快,不抛尸被发现是百分之百,而抛尸了他认为自己还有机会,觉得没有找到尸体最多变成失踪,而发现尸体就是命案,命案跟失踪区别是非常大的,他有可能想把命案变成失踪案,这样让自己不会被发现。
至于光天化日之下使用行李箱运输尸体,而且还是打的运尸,这种方法很多人说是愚蠢,其实并不愚蠢,因为他自己应该没有车,选择打车是一种无奈,再者他认为应该没有人怀疑,毕竟案件还没有被发现,所以拉行李箱出行这种方法属于普遍,没有人会觉得很奇怪,通过行李箱运输尸体这种属于一种伪装。
只是他在细菌上面处理不好,有血水渗透出来,同时他自己搬不动行李箱,让司机看出来行李箱很重,加上有血水渗透出来,这些细节都被细心的司机看在眼里,随口一问犯罪嫌疑人由于心虚紧张,一下子就露馅了,最终弃尸逃跑,说白了就是嫌疑人高估了自己的伪装水平,低估了公民的洞察力。
他认为自己的各方面伪装都做得很好,认为没有人能发现行李箱里面的尸体,加上他觉得白天运尸没有人会怀疑,因为杀人抛尸埋尸运尸这些都是晚上偷偷的进行,属于比较普遍的,晚上拉着一个重重的行李箱出门鬼鬼祟祟的容易让人怀疑,白天拉行李箱出门这种社会中比较普遍,更容易隐藏,至少他反其道而行之。
只是百密一疏,他自认为聪明的做法,却是漏洞百出,加上遇到了一个又聪明洞察力又强的出租车司机,一眼就识破了他自以为是的伪装,虽然他弃尸逃跑,内心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逃跑就能躲过去,其实这种都是脑子秀逗了,现在的科技跟社会,被查出来个人信息,你想隐藏已经基本上不可能,被抓住只是早晚的事情,而且不会太久,慢的几天快的就是一两天的事。
在网上有流传说嫌疑人躲在一间废弃楼房里面被包围了有可能已经落网,这个消息目前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证明,所以应该还没有抓到,所以这种消息的准确性暂时先不要当真不要传谣,对于说当晚凶手被抓到了这个消息真实性并不高,据网上消息死者是嫌疑人的下属,曾经在同一家娱乐性质的KTV工作,至于为什么要杀人,这个只能等到凶手落网后侦办审问才能知道,正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有不透风的墙,做了就会留下证据跟线索,所以抱有侥幸心理的都没有好下场。
谢磊的介绍谢磊,医学博士,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副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