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八戒影院人气:384更新:2024-11-24 02:07:20
一、案情回顾
2021年1月3日凌晨,湖北仙桃。有网友爆料,一名40岁的外卖员在给小区送餐时与保安发生冲突,最后倒地身亡。
据小区居民介绍,当时保安正在睡觉,被外卖吵醒后非常不耐烦。由于疫情,保安拒绝外卖员进入小区。于是外卖员和保安吵了一架,后来还是放行了。等到外卖员从小区出来时发现门已经锁了,保安让外卖从另一扇门出去。于是外卖员在小区里转悠,但是没有找到另一扇门,无奈之下他又折返回来。然后就发生了冲突。期间保安用棍子打了外卖员头部,外卖员倒地后被送往医院。
外卖员被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太晚了,已经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目前,涉事保安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调查中。
二、平台是否也该为其负责?
①平台是否有赔偿责任,其实就在于是否能认定工伤,按照工伤标准来赔偿。那么这种情况是否为工伤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外卖小哥是在工作时间身亡,那么追究平台的责任就在于是否有劳动关系。而一般骑手的劳务合同都签在了第三方外包公司,所以饿了么公司和外卖员没有直接上的劳务关系。
三、“不存在”的劳动关系
饿了么平台对骑手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隶属于配送平台的全职骑手“专送”模式,一种是通过平台自行注册的兼职骑手。前者一般没有劳动关系的分歧,而后者与平台的劳动关系则存在争议。
我梳理此前多起案件发现,在多地法院判决中,饿了么与骑手之间多数不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被认定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5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文书显示,上诉人周安于2018年3月注册成为蜂鸟众包用户,当年7月,其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遂停止送餐。
2019年,周安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拉扎斯信息公司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拉扎斯信息公司向自己支付双倍工资差额34714元;本案诉讼费由拉扎斯信息公司负担。
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蜂鸟众包仅是在骑手和顾客之间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与骑手之间不具有人身依附性,骑手可根据意愿随时抢单,也可随时终止抢单。平台对骑手不进行用工方面的管理,不规定出勤时间,不分配工作任务,不限制抢单时间、数量。虽然平台对骑手的顾客满意度、投诉等问题进行管理,但此管理与劳动法上的用工管理有根本区别。
最终,法院认为周安上诉请求不成立,驳回上诉。
为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例:
裁判文书显示,上海外卖员徐某伟在送单中工伤,法院要求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赔偿。法院认为,在配送服务过程中,骑手按照拉扎斯公司的指令进行服务,拉扎斯公司根据平台业务规则采取奖励、扣款、罚款或者减少配送单等方式激励、约束骑手的行为,故双方形成雇佣关系。
虽然《用户协议》中有专门条款逃避责任,但还要看具体情况。我们需要结合外卖员和平台间的合同关系,并从用工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管理和从属性等多方面综合判断是否有劳动关系。
根据新闻的这些零散信息,我们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有劳动关系,也就无法判定是否是工伤,平台是否有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