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八戒影院人气:954更新:2022-08-14 19:59:01
最近几年,大家都过得很艰难。
因为疫情的反复,大部分人收入锐减,经济陷入困境,焦虑更是常态。
当外界的压力越来越大时,我们就越需要滋养自己的心灵,让内心变得强大。
今天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阿甘正传》,本书讲述了一个智商只有70的痴傻人阿甘,是如何不断追逐,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
《阿甘正传》原著,和电影版本有着很大的差异。
电影中,他呆萌有趣,常引得我们发笑,同时又执着坚韧,可以说是一部经典的励志片。
而原著中的阿甘,天生痴傻,又天赋异禀;心思单纯,又重情重义;经历更是精彩纷呈,可以说是一个“白痴”的传奇之旅。
不管是电影中还是原著中,阿甘都是生活中的“异类”。
但看完他的经历,我们就会自惭形秽,一个智商不足的人,还如此热爱生活,不断迎接生活的挑战,而头脑健全的我们,却常常萎靡不振,颓废不前。
我们缺的,从来都不是头脑和智慧,反而是傻傻地执着和天真。
1. 世间最宝贵的礼物,是真情
阿甘从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白痴。
他的智商只有70,顶多相当于8-12岁的孩童,也一直遭受嘲笑和歧视。
但是阿甘最大的幸运,就是拥有世间最珍贵的真情。
首先是来自母亲无私的爱。
阿甘出生不久,父亲就离世了。母亲一个人养着阿甘,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为了不让别的孩子嘲笑他,母亲就把阿甘留在家里,陪他聊天做游戏,给他安全感;为了阿甘的前途,母亲极力奔走送阿甘去公立学校。
一直以来母亲都告诉他,他和旁人没有差别,只有做傻事的人才是傻子。
他的母亲并不是什么女强人,甚至总是哭哭啼啼,然而天生的母爱,却给了阿甘无尽的力量。
每一次他身临险境的时候,都想着母亲等待他回家的样子,就会重燃斗志。
其次是来自珍妮宝贵的爱情。
阿甘在一年级的时候就认识了珍妮,珍妮是班级里唯一一个不嘲笑他的人。
对阿甘来说,珍妮就如一个完美的女神,是他一生中最柔情的牵挂,他喜欢她,却不敢奢求得到她。
但珍妮呢,对阿甘的感情就比较复杂了。
她很早融入社会,叛逆过,风光过,迷茫过,她成熟性感,恋情不断。在一次失恋后发觉了阿甘的珍贵,觉得像阿甘这样痴情专一的男人值得托付一生。
他们有过甜蜜的美好时光,也有过痛心的分开和欢喜的重逢。
珍妮,一直是阿甘内心的冲动和力量。
故事的结局,珍妮带着他们的儿子出现时,白痴阿甘的一生接近完美。
最后,是生命中难得的友情。
阿甘的一生,有三个很重要的朋友:布巴,丹,公苏(猿猴)。
布巴教会他吹口琴,和他一起经历战争,还描绘了他们以后的梦想就是回到老家做捕虾生意。
虽然布巴战死沙场,却留给阿甘一个终极梦想。
但同样也是一名军人,因为受伤不幸截肢。他的出现,带给了阿甘巨大的精神启迪。他告诉阿甘哲学的意义,并鼓励阿甘,不管你想做什么事,就一定能成功。
而公苏虽然是一只猿猴,却和阿甘结下了友谊,最终和阿甘相依为命。
阿甘的一生充满着传奇色彩,而不断给予他能量的就是世间宝贵的亲情爱情和友情。
现实生活的我们,也是如此,能支撑我们不断前行的,永远都是这些珍贵的情感。
2. 接受比反抗更有力量
阿甘只在公立学校读完了一年级,就被送到了一所“傻瓜学校”。
顾名思义,那个学校里的人大都是痴傻儿,老师并不教他们知识,反倒是一遍遍教他们如何吃饭,如何上厕所,如何认路标等等。
阿甘反应迟钝,思维受限,常常不懂别人的真正用意,只是傻乎乎地说一句“好”。
这个“好”字带给他无尽的麻烦,也带给了他无数的可能。
很多时候,他都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生活的主动权常常不在自己手中。
到了16岁时,阿甘因为个子高,被教练选中去打橄榄球。阿甘虽然始终搞不懂规则,但却跑得飞快,从而成为明星队员。但是在颁奖会上,阿甘却傻乎乎地说出一句“我要尿尿”。
阿甘被选中去大学打橄榄球,却意外读懂了最难的“中级光学”,解密了错综复杂的方程式;还学会了吹口琴,再难的乐曲他都信手拈来,被称为“白痴天才”。
可作为一个打橄榄球的体育生,他却不知道两根球门之间的距离,因为成绩太差,被开除了。
离开大学后,阿甘从军到了越南战场,他不懂战争的意义,却敢于在战火纷飞中振臂高呼,震慑住了敌军,也因此得到了英勇荣誉勋章,得到总统的亲自接见。
在疗伤期间,阿甘学会了打乒乓球,并代表美国队参加了中美乒乓球大赛,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却不得不照顾全人类。”
后来阿甘还成为航天员、摔跤大王、象棋高手,他哪里是白痴,简直就是天赋异禀。
但是,他始终不懂得权衡利弊,也学不会讨好迎合,所以每一次都在荣誉大会上说错话,一次次被放弃。
阿甘的每一次经历,基本都是被动的,都是被他人牵着鼻子走的,但他的优点就在于坦然接受,而不是奋起反抗。
是橄榄球员时,他不停奔跑;是军人时,他直面战火;打乒乓球时,他全神贯注;做捕虾生意时,他又孤注一掷。
接受并专注于当下的事情,就是阿甘和他人的最大区别。
而我们呢,也许就是因为太过聪明,懂得衡量,知道取舍,却唯独少了那份专注的精神。
就像这本书扉页的那句话:疯子自有疯子之乐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3. 大智若愚,是终极的智慧
从小开始,阿甘就不得不接受外界的嘲笑和鄙夷。
但依他的智商,却常常感觉不到别人的恶意,反而还对生活里出现的人心存感激。
他善良单纯,所以记不住别人的坏,只记得别人的好。
在他的生意越做越大需要帮手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生活中出现过的那些人。他给他们提供工作机会,用傻傻的善意去回馈过往的遇见。
也是这份痴傻,让他收获了生命中最难得的真情。
纵观阿甘的一生,他确实有过很多高光时刻。
他实现了很多正常人都无法实现的梦想,他成为明星球员、多次被总统接见、被选中当宇航员、参加奥运会、成为象棋高手,到最后成为百万富翁。
之后他又放下身份和财富,去当快乐的流浪者。
他和公苏到处游荡,在街头吹口琴,在马路上看风景,活得自由洒脱。
一个白痴阿甘,却拥有了普通人最想要的成功人生。有事业、有自由、有人爱、有人陪,还有对生活最纯真的热爱。
聪明的人懂得如何取舍,懂得趋利避害,也因为“聪明”错过很多机会。
而傻子阿甘,就只懂得一句真理:想做什么事,就一定能做到。他认真勤恳,心无杂念,不断奔跑,反而收获了无数成功。
大智若愚就是如此吧,傻一点未必就是坏事。
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是想要的越多,失去的也会越多。
而傻子阿甘,一次次地追逐,一次次的放空,反而拥有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可能。
阿甘的每一次成功,看似是误打误撞,实质上却是大道至简的最好诠释。
专注于当下,行动起来,才会到达目的地,也会开始另一段未知的旅程。
就如书中说的那样: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
希望阿甘的故事,能带给你希望和力量,也希望我们都学会他那份傻傻的执着和纯粹的善良。
不管你的境遇如何,找到自己的目标,去拼命去追吧。
当你跨过一个又一个障碍物,当你领略到了不同的风景,就会懂得真正的阿甘精神。
愿你无所畏惧,全力追逐,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感谢邀请。
之前提到过有关《阿甘正传》的话题,这是那种让你说不出什么,也谈不上非常喜欢的电影,因为时间线太长,线索、事件太多,会让你有“匆匆”和“爆米花”的观感。
闭上眼睛,回忆《阿甘正传》,我会想起捕虾达人布巴一边擦地一边唠叨虾子的做法,想起小珍妮和泰勒上尉的那句“run Forrester run”,想起肯尼迪和约翰逊总统的接见,想起阿甘又见泰勒上尉激动的跳进河里游向岸边,想起嬉皮士运动上阿甘没有被同期传出的演讲,想起珍妮与阿甘的分别,想起阿甘的奔跑和人们的跟随,想起海利乔奥斯蒙德扮演的阿甘的儿子在校车外跟女司机的对话,想起阿甘送儿子上校车后独坐在那里的身影(全片最有意境的镜头,有没有)…………。影片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很多,每一个细节都是一段时间线和一次历史事件,尽管导演罗伯特赞米基斯已经很用力地处理,仍然觉得“太满了”。而读小说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看小说与看电影在信息接受上、观感体验上有很大不同,前者有一个想象和消化的过程,可以自己控制节奏,掌握进度。而电影,则由不得你。
这就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你是先看的电影,影片本身的质素和水准够成色,通常你都没有欲望再去看原著小说;如果你先看了小说,因为非常喜欢,通常都会有愿望去看改编的电影,因为你好奇,这个小说用影像呈现出来是个什么样子。相信我,后面这种情况,大多都是失望,因为阅读过程,你已经用想象把情节、画面、情感细细密密梳理过一万遍。
当然,凡事无绝对,举例说,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和余华的《活着》,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原著棒,电影改编甚至超越了原著。
那个年代的阅读氛围,跟如今好像区别不大,一直都是我们国家文化建设的一个软肋,人们好像都无暇看书。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部好电影拍出后,引起巨大反响,包装精美的原著小说很快会在各类书店出现,《阿甘正传》不例外,典型的还有《辛德勒的名单》《秋日传奇》(《燃情岁月》)《英国病人》《马语者》等等。当时没有阅读习惯,有点儿钱都用来买电影光盘了,但每本书都有机会接触到,途径都是同学那里。
翻看过《阿甘正传》,负责任地说,虽然拿小说跟电影比并不科学,但基于我上面陈述的原因,电影一定好过小说,先入为主了,而且电影呈现过于用力,让我对小说几乎毫无兴趣。翻翻了之。
在印象深刻的这些电影与原著中,以先看电影为例,唯一征服我,让我以巨大兴趣看完原著获得巨大满足的是尼古拉斯埃文斯的《马语者》。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最后,你没看错,《马语者》剧照里的与罗伯特雷德福坐在一起的扮演小姑娘格蕾丝的,就是如今大名鼎鼎的斯嘉丽约翰逊。电影、小说都不错。
晚安,朋友们。